在工作上,如果有一個人不及自己能幹,但上司總是器重他,甚至升職的時候只想到他,別無他法,自己就只有離開這個不公平的公司。
但如果環境變了家庭,離去又是否是一個好辦法?人很奇怪,不斷追求平等公干的社會,但相信每一個人都會偏心,偏心不是會製造更多的不平嗎?不是違背了人的理想嗎?人的偏心很固執,一旦偏心了,就怎樣改也改不了。即使有其他更好的選擇,仍只會看見偏心的人的長處,看到更好選擇之人的短處,於是堅執的選擇自己所偏心的。
人是否可以不偏心?因為偏心會令社會不公平,也會令別人受傷,感到失望沮喪;如果人人不偏心,或許社會會好一點。
還記得聖經中有大小兒子的比喻,小兒子要求分身家,分完身家之後,他到處玩樂,最終窮途末路,要回家求援。大兒子當知道父親為小兒子的歸來而殺雞宰牛時非常不滿;聖經認為這個父親做得很對,因為失而復得的比任何都重要。信了上帝已經多過十年了,但始終不認同這個比喻,雖然可以選擇將自己的愛分給誰人,但有誰人會了解到沒有分到愛的人的感受呢?